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舆情应急预
舆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舆情应急预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舆情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快速、准确地了解社会公众关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布真实、权威信息,及时回应、解答互联网上有关的言论、热点和疑虑,积极稳妥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人社部门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切实提升应对网络新媒体的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关于全市人社系统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微信、微博、论坛、贴吧转帖,可能对人社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人社系统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应对处置工作。

  (三)基本原则

  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二、组织领导和分工

  1.网络舆情领导机构。加强网络舆情管控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组长兼任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收集分析梳理我局有可能成为网上舆论热点的话题,及时监控网络上与我局相关的舆情,及时报相关领导做好应对处置,并向市委网信办报送舆情。各职能科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涉及本职能工作领域的网络舆情监控员,及时向局信息员报送有关情况,同时作为网评员,及时回应网络评论,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真相、最大限度压缩不良信息传播空间、引导主流舆论。

  三、舆情响应程序

  舆情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捕获相关信息,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承办科室监控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处置。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网信办。舆情上报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正面回复。新闻发言人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承办科室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五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网评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合理方案加以回复,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四、分级响应

  (一)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指国内网民对该舆情关注度极高,境外媒体高度关注,传播速度非常快,影响扩大到了整个社会,舆情即将化为行为舆论。根据需要,经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二)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指国内网民对该舆情关注度高,境外媒体开始关注,传播速度快,影响扩散到了很大范围,舆情有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由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三)一般网络舆情

  国内网民对该舆情关注度较高,传播速度中等,舆情影响局限在一定范围内,没有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由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同时报告市委网信办备案。

  (四)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国内网民对该舆情关注度低,传播速度慢,舆情影响局限在较小范围内,没有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经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监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实时搜集应急工作相关信息,通过分析预判其对人社工作的潜在影响和风险,确定舆情的等级和影响程度,筛选出相关舆情并按一般网络舆情、较大网络舆情、重大网络舆情、特别重大网络舆情分类报送和处置。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职能科室监控员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加强与市委网信办、市公安网安办等部门对接,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人社系统各种类型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科室(单位)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市委、市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六、事后跟踪及总结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持续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本预案自20xx年4月13日起开始执行。

  舆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快速、准确地了解社会公众关切的安全生产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布真实、权威信息,及时回应、解答互联网上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言论、热点和疑虑,积极稳妥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安全生产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切实提升应对网络新媒体的能力,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概念。

  本预案所说“网络言论”是指网络上出现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意见建议、正负面消息、谣言等。“网络舆情”是指引发围观、炒作行为的网络言论。

  二、工作原则

  (一)及时研判,准确把握。网络舆情出现后,应及时分析研判,对事件予以准确定性,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二)积极发声,正面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化解和降低不良影响,使网络宣传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服务于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

  (三)分级应对,有序管理。根据网络舆论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划分为一般网络舆情、较大网络舆情、重大网络舆情和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针对不同等级的舆情,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采取不同应对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1.一般网络舆情。指网民对某项政策或某个事故处理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仅有少量围观的舆情。

  2.较大网络舆情。指同一言论在不同网站出现,跟贴点击次数在1天内超过1000次,或者在微博、博客转发超过100次,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舆情。

  3.重大网络舆情。指同一言论在不同网站同时出现,点击次数在1天内超过1万次,或微博、博客转发超过300次,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

  4.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指同一言论在不同网站出现,1天内点击次数超过5万次以上;或微博、博客转发超过500次以上,有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造成重大围观事件的舆情。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

  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党组领导下开展,由总局人事司(宣传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人事司〈宣教办〉)负责组织协调。

  网络言论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由总局通信信息中心网络舆情处(以下简称舆情处)负责,热点、疑点的澄清释惑内容由相关单位负责提供,总局政府网站上的回应由通信信息中心政府网站处负责发布,总局政务微博微信上的回应由相关单位获得授权的人员负责发布。

  涉及煤矿安全监察系统或地方各级安全监管局的网络舆情,由人事司(宣教办)负责协调跟踪办理。

  四、应对措施

  应对网络舆情,要严格执行保密、新闻、宣传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应对处置,主要采取以下4种方式:

  (一)及时进行权威发布,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

  (二)组织相关专家或网络评论员发出正面声音,掌握舆论主导权;

  (三)提请有关网站对不实信息进行删除、覆盖等操作,消除不良影响;

  (四)对恶意炒作、涉嫌违法犯罪的,报请网络安全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五、应对程序

  坚持正面导向的原则,通过权威发布和解疑释惑,增加相关工作的透明度,以疏代堵,积极把握网络舆论主动权。

  (一)收集研判预警。

  舆情处值班人员通过舆情收集系统实时搜集安全生产相关信息,通过分析预判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潜在影响和风险,确定舆情的等级和影响程度,筛选出相关舆情并按以下分类报送和处置:

  1.一般网络舆情。舆情处发现后要通过舆情动态及时反应,由人事司(宣教办)通知相关单位依据职能分工依法依规进行办理,经本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答复。

  2.较大网络舆情。舆情处发现后要及时报告人事司(宣教办),由人事司(宣教办)会同相关单位作出定性并提出应急处置意见,报总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有效应对。应对情况要以简报形式报总局领导。

  3.重大以上网络舆情。舆情处发现后要立即电话报告人事司(宣教办),同时启动舆情应急预案,起草舆情专报,经人事司(宣教办)报总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后组织开展应对工作。需要请其他单位配合支持的,应当同时通报相关单位。

  4.舆情处发现刚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通知总局总值班室。

  (二)监测舆情。

  舆情确认后,舆情处应持续跟踪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跟踪监测过程中发现有舆情发酵、影响面不断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报告人事司(宣教办)。

  (三)会商措施。

  根据舆情级别,按以下程序进行会商。

  1.一般网络舆情。由相关业务司局和单位负责组织进行会商,研判舆情潜在风险,提出应对意见并进行回应。

  2.较大网络舆情。由人事司(宣教办)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商,研究提出回应方式应对意见,报总局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

  3.重大以上舆情。由总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业务司局和单位召开舆情应对会,根据舆情反映的事件性质和研判结果,研究提出舆情处理措施,拟定应对方案。由人事司(宣教办)负责应对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回应舆情。

  根据舆情级别和涉事原因,按照“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口径一致、准确及时”的原则,总局采取跟帖答复、专家访谈、网络评论、举办新闻发布会或通报会、发布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

  1.对与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意见、建议,可研究提出回应意见,及时跟帖回复。

  2.对反映安全生产工作问题情况属实的,或有一定根据的批评性舆情,要以解决反映的问题为重点,直面问题,勇担责任,及时跟帖回应,表明态度,主动道歉,公开处理结果,理顺和稳定公众情绪,扭转不利导向。

  3.对带有举报性质,但线索不明晰的舆情,相关单位要及时回应,跟踪深挖线索,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给社会公众一个明确解决问题的预期,及时公开事实真相和处理结果。

  4.对内容严重失实、恶意中伤、严重误导社会认知的有害信息,要力争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事实真相,公开辟谣,澄清事实,提请有关网站对不实信息或谣言进行删除、覆盖等操作,消除不良影响。

  5.对蓄意破坏、恶意反复炒作,可能引发舆情发酵的信息,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舒缓社会公众的情绪。要注重从源头上控制信息的进一步传播,平息事态。

  (五)消除影响,积极做好舆论公关。

  舆情事件平息后,相关单位应做好善后工作。

  1.一般网络舆情。应直接与网站或首发信息人沟通,了解其发布原由,及时化解有关矛盾,促成其主动删帖。

  2.对于重大的恶意网络负面信息,请当地相关部门协助处理清除;对于恶意诋毁的信息,应利用法律手段,发表法律声明,强调追究法律责任,敦促删除不实信息。涉嫌犯罪的,依法予以追究。

  六、后续处理

  (一)继续跟踪。舆情处继续收集跟踪舆情,掌握网络舆论的演化过程,向人事司(宣教办)汇总报告网民对回复提出的质疑。

  (二)继续引导。人事司(宣教办)要及时研究后续回应意见,对网络出现的言论进行正面引导。

  (三)继续沟通。相关单位要保持与首发信息人的沟通,争取通过良好沟通最终达成舆情事件彻底平息。

  (四)总结评估。舆情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针对舆情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整个舆情事件的处置情况、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七、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人事司(宣教办)负责解释。

  舆情应急预案

  根据《xx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xx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文化场馆管控要求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文化活动管控要求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xx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舆情应急预案

https://m.cddlwy.com/shiyongwen/316504.html

推荐访问:
《舆情应急预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相关阅读应急预案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