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党员干部容不得一丝懈怠,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要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在关键时刻来不得“拉稀摆带&r
开发区华人学校关于返岗返工返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党员干部容不得一丝懈怠,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要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在关键时刻来不得“拉稀摆带”, 用过硬作风高质量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开发区华人学校关于返岗返工返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开发区华人学校关于返岗返工返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返岗返工返学(以下称“三返”)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总要求,全面做好“三返”返前、返中、返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全县疫情“零输入、零传染、零发病”。在全县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运行。

  二、“三返”时间和人员安排

  (一)“三返”的时间

  1.凡在《中共子洲县委办公室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子办发〔2020〕5号)中明确到岗到位的人员,保持不变,继续在岗。

  2.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附件1)的工作人员2月9日全部返岗,其他工作人员由各单位分批分期组织返岗,确保机关单位正常运转。

  3.正常生产的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和保障国家能源供应的重点企业单位人员2月9日全部返工。

  4.其他企业单位及全县各类重点项目、建筑工地不得早于3月15日前开(复)工。

  5.在未得到上级教育部门确定的开学时间前,县内所有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返校,校外培训活动一律暂停。

  (二)“三返”的人员范围

  1.凡在子洲境外、陕西境内居住的“三返”人员,2月9日全部返回子洲,因外地管控措施限制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从抵子次日起,自主居家隔离14天,身体状况经监测正常后,方可解除隔离,由“三返”人员所在单位向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申请返岗返工。因隔离、留观或其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2.凡非陕西籍人员,原则不允许返岗返工,确需返回的,经请示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同意,从抵子次日起,自行居家隔离14天,经监测身体状况正常后,方可解除隔离、返岗返工。2020年1月1日后未离开子洲,且不属于留观隔离范围内或医学观察期满的人员允许返岗返工。

  3.湖北籍或有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并仍在医学观察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工,但均应履行请假手续。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严格“三返”人员输入管理

  加强排查登记,充分发挥8个县级交通检查站点作用,做好“三返”人员登记,包括身份信息、体温、联系方式、交通工具、同乘人员、始发地等,返岗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反馈,返工人员及时向人社部门反馈,确保人员入境信息可溯源。(牵头领导:张小锐,交通运输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二)严格“三返”人员日常管理

  1.建立“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单位要主动联系,提前摸排“三返”人员相关信息,包括本人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并登记造册(附件2)。由县工贸局督促各企业将返工人员信息报送县人社局。对返回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返回。原则上不允许乘坐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返回。(牵头领导:贺安刚,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2.建立“三返”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每日向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三返”人员身体健康状况(附件3),子洲县内就读学生和企业员工每日身体状况由各学校、各企业分别向县教体局、县工贸局报告,再由县教体局、县工贸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疑似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联系人:张斌,电话:18091249857)、(牵头领导:高燕、张小锐,牵头部门:教体局、工贸局,配合单位: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3.健全自主隔离人员健康台账。对需要自主隔离的“三返”人员,由其所在党政机关单位、用人企业单位、学校负责指定专人,每日两次监测体温,检查其身体状况,登记造册(附件4),签字备案,并监督其严格落实隔离措施。(牵头领导:贺安刚、张小锐、高燕,各党政机关单位、工贸局、教体局负责落实)

  (三)强化内部防控管理

  1.建立防控监管工作方案。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序、可控、应急”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三返”工作方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两名固定联络员,定期向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督查组报告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动态。企业工作动态由行业监管部门工贸局每日汇总后报告。(联系人:吴帆,电话:15619907331)、(牵头领导:韩金华、张小锐,各党政机关单位、工贸局负责落实)

  2.建立“三返”人员承诺制度。所有“三返”人员要与所在单位、企业签订承诺书(附件5),包括本人身体状况良好、本人及家庭成员无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及未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各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与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签订承诺书。各企业由工贸局负责与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签订承诺书(附件6),未签订承诺书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工。(牵头领导:贺安刚、张小锐,各党政机关单位、工贸局负责落实)

  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坚守底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复工复产验收,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应急预案不完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牵头领导:贺安刚,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各乡镇配合落实)

  (四)加强封闭管理

  1.加强机关单位封闭管理。全县所有机关单位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设置检查点,安排专人对所有出入人员检测体温并登记,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所有出入车辆必须消毒。原则上禁止非本机关单位人员进入,确需进入的必须提前预约、佩戴口罩、详细登记、量体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内。对新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机关事业单位独立办公的立即停止运行、综合办公的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置。(牵头领导:贺安刚,各党政机关单位负责落实)

  2.加强企业封闭管理。全县所有企业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设置检查点,安排专人对所有出入人员检测体温并登记,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所有出入车辆必须消毒,禁止非本企业人员进入。对新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企业单位立即停产停工停业,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置。(牵头领导:张小锐,工贸局负责落实)

  3.加强居住小区半封闭管理。按照属地原则,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的防控措施,及时排查掌握外来人员情况,尤其是加强租房人员管理,落实房屋出租人主体责任,对租房户建立台账,实现返回人员报告制度。所有居住小区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小区原则上只保留1个进出通道,早晨6时至晚上11时,实行半封闭管理,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晚上11时至次日早晨6时,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居民进出小区必须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居民进行提醒并劝返。小区居民及车辆进入小区时,一律逐人逐车进行核查登记,体温检测正常和车辆消毒后,方可放行,非本小区居民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快递、外卖一律不得进入小区,要实行无接触配送。“三返”期间,对新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区域实施封闭,楼房1人封闭单元、2人封闭整楼、3人以上封闭小区,平房对四邻进行封闭隔离,封闭后由属地乡镇负责做好隔离人员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牵头领导:惠静波,牵头单位:双湖峪街道办、苗家坪镇政府,配合单位:住建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民政局)

  (五)减少聚集聚会活动

  1.全面减少会议活动。发挥各村(社区)党员先锋队作用,不间断开展巡逻,及时驱散人员聚集的各类活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业要合理安排公务活动,减少人员聚集,除疫情防控会议外,其他拟定的会议活动特别是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应暂停、推迟或取消。对确需召开的会议,要严控会议规模,减少参会人员,增加人员间隔,控制会议时长,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并做好佩戴口罩、全面消毒等防护处置措施。对确需举办的活动,需经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牵头领导:李超鲲及各包乡镇县级领导,各乡镇,各党政机关单位负责落实)

  2.合理调整办公方式。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作实际,实行弹性工作制,合理安排干部职工办公时间和办公方式,能网上办理的事项尽量网上办理,减少人员聚集和直接接触。除工作要求必须在岗人员外,暂未承担实际任务的干部职工,由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灵活把握和管理,可安排学习或在家网上办公、电话办公,但不得离开子洲,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加强对服务对象的检测和秩序管理,提倡预约办事服务,非核心材料可采取容缺备案限期补正的机制,防止扎堆办事。(牵头领导:贺安刚,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3.加强机关单位餐厅管理。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食堂坚持“防疫优先、安全第一”原则,结合实际,采取分散就餐、错时供餐等方式供餐就餐。就餐人数较多的应采取打包配餐制,避免食堂规模聚集就餐。鼓励干部职工回家就餐,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牵头领导:贺安刚,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六)加强各类市场管理

  1.保障民生类经营场所管理。“三返”期间,符合相关卫生防疫要求的农贸市场、超市、加油站、药店等民生保供经营场所,原则上可以正常营业。由各经营主体负责,对营业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开窗通风,每天定期消毒不少于两次,必须配备必要防疫用品和卫生用品,必须安排专人在入口处测量体温,必须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营业场所人员密度不得低于5平方米/人,实行人流量动态管理。各营业场所经营服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收银和结账人员之间必须保持1.5米以上距离。消费者进入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对未佩戴口罩和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消费者一律禁止进入。(牵头领导:惠静波,市场监管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关闭各类非民生类经营场所。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各类住宿酒店(宾馆)一律关停,所有餐馆一律关停,各类商铺、门店、商业综合体、建材市场及其他经营场所暂不开放经营,所有文体场所、娱乐场所、康养健身场所、旅游景区等人群聚集公共场所暂不对外开放,所有公交、出租、客运班车视疫情情况经审批后恢复运营。2000平方米以上的餐住一体酒店(宾馆)经审批后方可营业,必须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必须安排专人在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等排查工作,对未佩戴口罩和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消费者一律禁止进入,严禁接待婚宴等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牵头领导:惠静波,市场监管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七)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1.做好机关单位企业办公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业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大扫除和消毒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对办公楼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处理。要勤开窗、常通风,及时清理垃圾,防止滋生病菌。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桶,妥善处置废弃口罩。(牵头领导:贺安刚,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2.加强社区(村)及小区物业清洁消毒工作。做好小区楼梯消毒、电梯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桶,妥善处置废弃口罩。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控工作。(牵头领导:各包乡镇县级领导,各乡镇负责落实)

  (八)加强诊疗机构管理

  “三返”期间,全县保留6个合规药店经营,其余从事诊疗服务的诊所、药店一律关停。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严格按照县卫健局《关于全面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子政卫健发〔2020〕22号)执行,村卫生室管理参照乡镇卫生院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落实每日接诊信息上报工作。(牵头领导:高燕,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分别负责落实)

  (九)加强防护物资保障

  “三返”期间,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等防控物资需求量大,要统筹做好采购调运等物资保障协调工作,在优先满足防控一线需要的前提下,保证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业人员口罩需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业要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口罩,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同时,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牵头领导:贺安刚,物资保障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十)加强健康宣教工作

  全面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加大对“三返”人员、农村和社区群众宣传的力度,提高全民防护意识和居民健康素养,借助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通过“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出现症状及时就诊。(牵头领导:李庆华,新闻宣传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原则,“管好自己的人,把好自己的门”,把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各机关事业单位“一把手”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落实,以实际行动把中省市县要求落到实处,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夯实工作责任。县委组织部负责监管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县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负责监管指导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返工并制定返工人员的防控保障方案;县教体局负责监管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防控保障方案;县工贸局负责监管指导工业企业、商贸流通类企业、中小企业并制定返工人员的防控保障方案;县民政局负责监管指导社区并制定“三返”人员的防控保障方案;县住建局负责监管指导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并制定返工人员的防控保障方案;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指导食药企业、酒店、各类商铺门店、农贸市场、建材市场;县人社局负责监管指导农民工返工;县交运局负责监管指导客运、货运企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指导涉农企业;县文旅局负责监管指导文化旅游类企业;县国资办负责监管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县金融办负责监管指导金融类企业。

  (三)加强督导检查。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督查组要对照方案要求,制定督查任务清单,创新督查方式,落实督查责任,真督实查,每日通报疫情防控情况,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

  (四)加大打击力度。“三返”期间,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要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各类扰乱疫情防控秩序行为,严厉打击哄抬防控物资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严厉打击“黑车”“私车”非法营运行为,保证全县“三返”期间关键节点疫情防控秩序稳定。

  (五)严格追责问责。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凡“三返”人员隐瞒相关情况不报的、违规聚餐聚会的、不配合不服从疫情防控统一安排的,一律给予顶格纪律处分,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发区华人学校关于返岗返工返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分类、分期、分批做好春节假期后错峰返岗、返工、返学期间各项工作(以下简称“三返”),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三返”时间和人员范围

  (一)“三返”的时间

  1、各机关事业单位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工作人员必须返岗,其他工作人员由各单位分批分期组织返岗,确保机关单位正常运转。

  2、除正常生产的企业外,各县市区要组织辖区内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分别在2月9日以后、2月20日以后、3月1日以后分三批按轻重缓急开(复)工复产。

  3、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和榆林气候条件,除中省重点项目外,全市各类建筑工地不得早于3月15日前开(复)工。

  4、上级教育部门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后,教育部门要组织做好学生返校工作。原则按照高初中三年级、高中二年级到小学一年级(不含初中三年级)、幼儿园的顺序分批返校,中职院校参照高中返校时间。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和高职院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组织学生返校。校外培训机构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三返”人员范围

  1、对湖北籍或有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以及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并仍在医学观察期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工。上述人员在严格执行14天医学观察并经现场调查人员评估同意解除隔离后,可由用人单位向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申请返岗返工。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2、非陕西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返岗返工。确需返岗返工的,应由用人单位提前报请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同意后,在严格执行14天集中留观,并经现场调查人员评估同意解除隔离后返岗返工。

  3、陕西籍人员经专业人员检测无异常后允许返岗返工。

  4、2020年1月1日以后未离开榆林,且不属于留观隔离范围内或医学观察期满的人员允许返岗返工。

  二、“三返”过程中的环节管理

  (一)返回前的准备

  1、用人单位和高等院校、高职院校要提前摸排“三返”人员相关信息,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登记表内容包括本人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湖北等其他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及密切接触人员健康状况等),并登记造册。用工企业要将农民工返工信息报送属地人社部门。

  2、“三返”人员要与所在单位签订承诺书,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与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承诺书。个人承诺内容包括本人身体状况良好、本人及家庭成员无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及未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单位承诺内容包括严格遵守《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有关规定,组织符合返程条件的“三返”人员返回单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单位所有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密切接触人员均无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未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所有人员身体状况良好等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承诺书进行逐一排查,未签订承诺书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工。

  3、用人单位要形成科学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返岗方案,报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对于职工人数在100名以上的复工复产企业,由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派驻疫情防控监督员,并组织卫生防疫专业人员在复工复产前进行疫情防控指导培训。要统筹安排工作面,工作面人员密度不得低于5平方米/人。

  5、用工企业要确保做到疫情防控专班组建到位、防护物资储备到位、规范的留观场所准备到位、派驻企业监督人员到位。

  (二)返回中的管控

  1、榆林机场、火车站和高速公路、国省县乡道路检查点要强化“三返”期间进入榆林境内人员的检测排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信息登记核实工作(登记内容包括车型、车牌和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体温、始发地、目的地等),同时要将人员信息及时反馈去向地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确保入境人员按类可追踪。

  2、用人单位和高等院校、高职院校要采取包车或拼车的方式集中接返市外返厂职工和返校学生,要提前选定集中接返点并告知接返对象,做好上车前人员的体温检测和情况询问,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和有流行病学史人员,不得允许其登车返程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和配合所在地政府按程序妥善处置。人社部门要积极对接用工企业,做好农民工接返工作。

  3、接返过程中,用人单位和高等院校、高职院校要派专人负责,司乘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返程路线不得途经湖北省。

  4、用人单位要将由市外返榆的“三返”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提供给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便于纳入网格化管理。“三返”人员在社区居住的,必须及时通报所在社区备案。

  (三)返回后的管理

  1、各单位要向属地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每天报告疫情防控和“三返”人员情况。

  2、各单位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设置检查点,对所有出入人员检测体温并登记,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所有出入车辆必须消毒。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湖北籍或有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人员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第一时间按程序妥善处置,并按照承诺书内容严格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各单位应因地制宜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人群聚集和人员近距离接触。

  4、各单位要减少集体性活动。对于确需召开现场会议或组织集体性活动的,要最大限度压缩人数、控制时间,选择空旷场地或者通风良好的场所,要求参加人员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

  5、各单位要在必要区域设置“废弃口罩投放专用垃圾桶”,并设立至少一处“隔离人员废弃口罩投放专用垃圾桶”,废弃口罩垃圾必须日投日清、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6、各单位要加强防疫知识普及,提高“三返”人员自我防护能力。

  7、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每班人员必须检测体温并登记在册,厂区内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集中办公区域、经营场所、厂房、餐厅等应定时强制性通风换气,对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确需外出或乘坐通勤车,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必须佩戴口罩,通勤车要安排专人管理检查,使用后必须立即通风消毒。

  8、院校复课后,要每天晨、午、晚对师生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对教室、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每天定期消毒不少于2次。上课时必须开启门窗,保持良好通风,师生必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

  9、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2人以上办公时必须佩戴口罩,公务出行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模范执行好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10. 各县市区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市外返榆人员的排查管控。参照湖北来(返)榆人员健康情况摸排登记表内容,统计信息数据,并按照《关于规范疫情排查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榆联防办〔2020〕32号)文件要求,统一上报市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街道办及社区对“三返”人员的管理

  (一)各县市区街道办(乡镇)及社区(村)对辖区内“三返”人员的疫情防控负属地管理责任,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具体责任,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管。

  (二)市县城区所有小区实行半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口并设置门岗检查点,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严禁入内;实行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所有出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检测体温、必须进行询问、必须核实是否为本小区住户。

  (三)及时排查外来人员。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由网格员(村社区干部)、卫生健康机构人员、警务室民警、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及时排查掌握外来人员情况,确保动态掌握、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突出租房人员管控工作,对租房户建立台账,实行返回人员报告制,并及时核查相关信息。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湖北籍或有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人员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立即报告社区,并按要求做好妥善处置。

  (四)各小区要对公共区域、公用设备设施及人员出入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清扫、清洗和消毒,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同时要在每栋楼楼门入口处设置“废弃口罩投放专用垃圾桶”,做到日投日清、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五)各街道办要指导社区建立居家观察人员健康台账,实行严格管控,如有异常及时报告辖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移交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各街道办、社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居民尽量减少外出,注意个人卫生防护,提高居民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规范“三返”期间市场秩序

  (一)农贸市场、超市、加油站、药店等民生保供经营场所,原则上可继续正常营业。经营主体必须对营业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开窗通风,每天定期消毒不少于两次,必须配备必要防疫用品和卫生用品,必须安排专人在入口处测量体温,必须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营业场所人员密度不得低于5平方米/人,实行人流量动态管理。对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场所,予以关闭。各营业场所经营服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收银和结账人员之间必须保持1.5米以上距离;消费者进入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对未佩戴口罩和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消费者一律禁止进入。扰乱营业场所管控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倡导快递、外卖行业实行无接触配送。

  (二)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榆林高新区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餐住一体酒店(宾馆),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餐住一体酒店(宾馆)经所属县市区审批后可以营业,必须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必须安排专人在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等排查工作,对未佩戴口罩和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消费者一律禁止进入,严禁接待婚宴等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其他酒店(宾馆)押后视疫情控制情况,由各县市区审批后分批次分阶段放开。

  (三)各类商铺、门店、商业综合体、建材市场及其他经营场所暂不开放经营,由各县市区视疫情控制情况分批次分阶段放开。严禁一切流动商贩、摊点经营。

  (四)全市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暂不对外开放。全市所有经营性娱乐场所、网吧、活动中心、棋牌室、茶楼、足浴、健身场馆等人群聚集场所暂不开放营业。

  (五)发改、工信、能源等部门要做好煤电油气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工作,商务部门要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的供应保障工作,交通部门要优先保障民生和重要生产资料转运,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管,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各项制度规定和标准要求,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和食品药品安全。

  (六)全市公交车和出租车视疫情控制情况,由交通部门审批后逐步恢复运营。公交、出租公司要提前制定运营预案和疫情防控方案,确保市民安全出行。

  (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公众通过“12345”热线咨询、网上预约、快递办理等方式,推行“网上办、不见面”的政务服务模式,持续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政务服务。涉及防疫事项审批,非核心材料可采取容缺备案限期补正的机制。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提前预约沟通,简化办事流程,避免办事群众聚集。

  五、严格“三返”期间疫情处置

  在“三返”期间,对新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区域实施封闭,楼房1人封闭单元、2人封闭整楼、3人以上封闭小区,平房对四邻进行封闭隔离,封闭后由属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隔离人员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对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的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学校立即停课,机关事业单位独立办公的立即停止运行、综合办公的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相关人员由属地县市区政府按照市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处置。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入住过的酒店立即停业,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六、扎实做好“三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行业管理部门要坚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全员安全 生产、疫情防控教育培训,以及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三)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全面加强对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安排同检查,选派专业人员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全力做好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明确复工复产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施不完备、技术力量不充足、安全培训不开展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对未按程序、未经批准而擅自开(复)工复产的项目和企业一律严肃处理;对因疫情防控导致关键人员不到位和技术力量不足仍勉强复工复产的企业,应立即停产,并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七、严格“三返”期间的疫情防控责任

  (一)各县市区政府、街道办(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市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本辖区范围内“三返”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措施到人、防控责任到人。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市直工委负责监管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负责监管指导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返工并制定返工人员的防控保障方案;市教育局负责监管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并制定返学人员的防控保障方案;市工信局负责监管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并制定返工人员的防控保障方案;市民政局负责监管指导社区并制定“三返”人员的防控保障方案;市住建局负责监管指导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并制定返工人员的防控保障方案;市商务局负责监管指导商贸流通类企业并制定返工人员的防控保障方案;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指导食药企业、酒店、各类商铺门店、建材市场;市人社局负责监管指导农民工返工;市交通局负责监管指导客运、货运企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指导涉农企业;市文旅局负责监管指导文化旅游类企业;市国资委负责监管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市金融局负责监管指导金融类企业;市执法局负责监管便民市场;市能源局负责监管指导煤矿、油气企业。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管好自己的人,把好自己的门”,确保本单位“三返”人员不折不扣落实返回准备、返回秩序、返回防控等方面的各项措施。

  (四)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开发区华人学校关于返岗返工返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全院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海南省委省政府、海南省教育厅等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护好“一校人”,特制定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预案。随海南防控疫情状况变化,学院将适时提前两周更新该预案。

  一、开学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学院暂定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由2020年2月17日延迟至2020年3月2日,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3月1日。非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琼字[2020]4号文件要求,学院设置好校园防护隔离区,除大部分在教师家中及宿舍自我隔离外,学院按上级要求做好相关返校师生专门隔离的准备工作。

  二、“线上办公”

  为保证延期开学时段学院行政与党团工学等“组织系统”及“教学系统”有序运行,各部门、各系部应充分利用“线上办公”,保证随时随地“干部不断线”、“师生有联系”、“干群有联络”、“工作有着落”,通过各类网络平台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开学延期但教学不延期”,“停课但不停教、不停学”;确保春季学期教学质量不因延期开学而缩水,并切实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全院学生(特别是湖北<武汉>籍学生)的学业安排工作;确保延期开学期间,师生虽“不进校园但学校就在我身边”,学院各项组织系统运行通畅。

  三、教学安排

  (一)理论教学部分,围绕课程大纲,充分利用教育部推荐的全国和地方在线教育平台和学习资源,开展线上教学、辅导及答疑,次数及时间不低于学院原既定课表次数及时间;

  (二)实践教学部分适当推迟或调整。2018、2019级各专业开设课程的实践学时调整至学院正式开学后再予以执行。暂停其他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各系部暂停顶岗实习和跟岗实习等活动,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防护教育。

  (四)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大纲中的考核评价办法及时进行调整,合理设置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评价方式;

  (五)针对湖北籍疫区学生开展学业指导;

  (六) 2019-2020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缓考、补考时间将顺延至本学期正式开学后2周内完成。

  (具体教学组织管理方案另行通知)

  四、学生服务

  (一)分类做好统计和跟踪排查工作,建好学生出入数据库;

  (二)学生处、院团委联动公共基础教学部及心理老师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和咨询服务,协助做好湖北学生开展“1对1”服务指导工作;

  (三)组织开展线上活动,如线上班会、线上青年学堂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院系两级延期开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项工作;

  (二)全体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及要求开展各项学习活动;

  (三)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各系部、各部门依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各类工作预案。各系部总体行政工作方案由系部负责人统筹并统一报送院长办公室(杨丽娜);各系部教学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赵树敏);各党团工作由党总支(副)书记统筹,党务工作方案报送院组织部(易湘泽);团委、学工工作同时报送学生处、院团委(王强);

  (四)已列入防疫常规工作和默认程序的工作按要求正常执行。

  六、相关说明

  (一)2020届毕业生工作安排将视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原则上不延迟本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疫情发展需要延期开学时段的工作应急部署。本预案自学院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期间如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另有新规,学院将相机调整预案,直至疫情防控结束。

开发区华人学校关于返岗返工返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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