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悲咒全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根本上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主体,坚持党的领导、
书记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根本上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主体,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成功与否,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效果来检验。

  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书记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供大家参考!

  书记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举行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一个新的高度、新的深度、新的角度提出与回答问题,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的高度,回答了事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与回答为什么要有国企、要有什么样的国企?为什么要搞国企党建、怎样进行国企党建?为什么要在国企改革中加强党建、怎样以国企党建引领与保障国企改革?并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思路,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和针对性。讲话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史上的里程碑,是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与行动纲领,是一篇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文献。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是总要求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是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目的是开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不动摇”是重点,是针对“动摇”说的。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从根本上讲是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贯彻。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企业党组织自身。在国企,党建工作排不上号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有的党组织从不研究党建工作,党务部门变成养老、安置干部的地方;有的把党管干部原则抛到一边,研究干部问题召开党政联席会,甚至以董事会取代党委会。党的观念淡漠,导致企业领导把自己混同于“老板”,坐商务机比阔气,其行事风格与共产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相背离。中央企业多达数千亿国有资产的家当,管家的党的领导干部离开了信念和忠诚、离开了纪律和监督,必然要出大问题!有的央企董事长,重大问题不在党委讨论,导致亏损严重,出了问题。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丰富了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的深刻内涵,重点包含四层意思:一是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过去通常讲政治核心作用,这次提出领导核心,是更高层次;二是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从三个方面来实现;三是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这九个字;四是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发挥作用,主要是从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出发,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公司治理结构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国有企业党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具有先进的理论指导和价值追求、健全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明的组织纪律和优良作风、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可以说,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就是把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的体制机制优势相结合的产物。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作为政治资源,这种资源所体现的政治优势,是我国国有企业独有的。我们有自己的独特优势,这就是党的政治优势。国有企业党组织可以运用执政党基层组织所拥有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工作资源,来促进和保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对国有企业的性质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习近平总书记通过国企党建讲出了“国企论”,回答了为什么要有国企、要有什么样的国企问题。

  2016年7月4日,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召开时,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记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大责任,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尽快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本次讲话是上次批示的深化,既一脉相承,又有新的发展,特别是对国有企业的地位与作用,有新的概括与归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总书记对“六个力量”的重要论述,是从更高端的视野、更宽广的背景、更深厚的内涵、更现实的需要、更宏大的气魄来认识国企的地位与作用的。“六个力量”的性质定位,第一个力量是依靠力量,其他都是重要力量,突出而鲜明地表达了中央对国有企业的高度重视。

  解决好融合这一主要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这个讲话是要解决这一对矛盾,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谈到,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这16个字,是对下一步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

  改革中有不少人提出,既然搞现代企业制度,中国企业就应当与外国企业接轨。外国企业没有党组织也能搞好,中国企业也可以不要党组织,更不必让其处于“核心”地位。还有人提出,企业不设党组织,可以降低管理成本。这是一种脱离中国实际的看法。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看,国有企业的产权属性是公有制,全体人民是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者和出资人,因此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履行职权的目标就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和全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在国有企业中主要是通过党组织发挥作用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西方企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创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确实值得我国企业借鉴。但是,这不能无视甚至抛弃自身的独特优势。必须认识到,中国的企业管理,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管理,有一个“西方管理中国化”的问题。坚持走中国特色的企业管理之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框架内,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履行职权,具有目标上的同一性和功能上的互补性。只要我们解决了二者的结合问题,就可能形成超越西方的更先进的管理模式,从而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创造相比西方现代国家更高的生产力。

  综上所述,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一项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在中国,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不叫国企;离开了党的领导的改革,也不叫国企改革。任何离开中国国情,照搬照抄西方企业做法的改革,都不是中国特色的国企改革。照搬照抄从来就不是思想解放,而是思想僵化的一种表现。

  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是一个重大改革课题。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发挥作用,主要是从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出发,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公司治理结构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而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作为公司运行的权力中心,主要是从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经济属性上,维护股东的权利,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企业经营效益最大化。只有把两者功能有机融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国有企业在追求经营效益最大化的同时,不会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

  解决好国企党建与深化国企改革的关系

  目前,我国正处于国企改革全面深化的关键时刻,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旨在解决国企党建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系。

  在国企深化改革过程中,要落实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解决国有企业积累的种种问题,必须毫不讳言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抓紧抓实抓好。在国企深化改革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而不能削弱党的领导,更不能放弃党的领导。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加强监管,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对这一条决不能含含糊糊、遮遮掩掩。

  在国企深化改革过程中,要解决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问题。推动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着力抓好政治引领,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强化问题导向,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紧贴国有企业改革的焦点问题,在焦点问题上获得突破,从而引领全局。

  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作为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根本上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主体,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成功与否,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效果来检验。

  当前,国企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毫不动摇”,这是本质的规定、历史的结论。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进程中,要做到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领导好、改革好、发展好,使国有企业为我们党在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作出重要贡献。

  书记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锦斌在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017年1月13日,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省委书记李锦斌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国英,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邓向阳分别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信长星作总结讲话。省领导唐承沛、吴存荣、刘惠、花建慧、周春雨、张学平出席会议。

  李锦斌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国有企业的重要地位作用和重大历史使命,精辟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深刻回答了事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奋力开创我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

  李锦斌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建工作是国有企业的独特政治资源,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企业科学发展的关键因素。要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从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发,充分认清加强国企党建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进步。

  李锦斌指出,新形势下,我省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及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从严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切实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明确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方式,理顺企业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实现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要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扎实做好推动落实、固本强基和思想政治工作,以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检验党建工作成效。要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高素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标准,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正向激励,着力建设高素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要坚持建强基层党组织不放松,进一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严格基本制度、夯实基本保障,切实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李锦斌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和各国有企业党组织都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自觉性,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管党治党这个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扛起来、落实好。要着力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委要落实好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要落实好相关责任,企业党组织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形成抓党建工作的合力。要着力理顺管理体制,按照管人管党建相统一的原则,沿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链条,建立统一归口、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要着力强化考核问责,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用好考核评价结果,严格实行问责追责,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真正落实落地。

  李国英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李锦斌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抓好我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性,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落实。要按照省委要求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切实增强抓好我省国企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进一步把准目标要求,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抓好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严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以责任落实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信长星在作总结讲话时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加深理解,入心入脑,融会贯通,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上来。要围绕国企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抓好任务分解,细化具体措施,注重探索创新,狠抓任务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国企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着力破解国企党建工作难题。要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进一步厘清和落实各方面各层级的具体责任,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

  会上,与会人员进行了分组讨论,合肥市委、淮北矿业集团党委、新华发行集团党委、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党委、江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安庆华茂集团党委作交流发言。

  各省辖市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省纪委及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负责同志,省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省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省属企业和部分中央驻皖企业党委(党组)书记等参加会议。

  书记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企业成败,核心在党,关键在人。在国有企业中坚持党的领导,关系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是一个重要的原则性问题。近年来,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和安排,意义重大。新形势下,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在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持续做优做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下面,我就株洲国投集团党委在加强党建工作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面临的一些困惑作个简要汇报:

  一、在加强党建工作方面的主要做法

  株洲国投集团自2010年在原国资公司的基础上组建以来,公司党委始终坚持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统一,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260亿元,净资产80亿元,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1家,出资企业65家。公司党委目前有党委委员11人,下设党总支1个、党支部12个,共有党员137名。去年8月,市委、市政府将株洲国投集团的功能定位确定为产业发展和金融服务商,作为株洲市平台公司中唯一一家竞争类企业,公司面临的改革发展任务更重,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也更为紧迫。

  (一)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近年来,公司党委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系列政治教育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此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分批培训、自学和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普遍接受了较为系统的政治理论和纪律教育,公司从上至下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更深了,党性观念也更强了;通过对照“为民、务实、清廉”和“三严三实”要求,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使公司党委在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同时,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积极推进党群共建,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方式,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打造先进企业文化、培育国有企业精神,团结带领员工在公司发展中积极献计献策、共谋发展大局,促进了公司的和谐稳定。

  (二)不断建立健全党内规章制度,努力规范企业“三重一大”决策

  根据中央、省、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使公司党委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范围更加具体、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决策监督更加严格,健全和完善了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党委议大事、谋大局、明方向的引领作用。同时,坚持主动融入,不断拓宽公司党委充分发挥核心作用的路径。紧紧围绕公司发展第一要务,主动适应公司重组和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在参与公司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决策基础上,不断加强对重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执行效果等方面的渗透和融合,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充分发挥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三)不断改进选人用人机制,认真选好用好企业“骨干人才”

  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对公司党群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部门职责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党群工作部对公司中层干部的管理权限,突出了党组织在公司选拔干部中的主导作用。在选拔任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认真落实任前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程序规范。制定了《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制度》,加强了对优秀人才的储备管理和培养。同时,坚持“党管干部”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选人用人原则,先后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基层企业为轨道科技城、亿华新能源、神农谷旅游开发等多个项目选拔、引进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人才。在此基础上,公司党委先后组织开展了两场子公司高管竞聘会,打破了国有企业“能上不能下”的传统用人机制。竞聘工作突出了组织考察和民主评议在选人用人中的权重,组织员工广泛参与民主测评,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切实践行群众路线,树立了科学的用人导向。

  (四)不断强化主业主责意识,有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和第一责任,每年初,公司党委都要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子公司和具体责任人, 确保企业党建工作与经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设立了纪检监察室、配备了两名纪检监察专职人员,使纪检监察室成为公司加强作风建设、做好防控监管的有力抓手。目前,公司纪委正在筹备向全资、控股子公司委派纪检专员的工作,全面加强对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覆盖、落到实处,为企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抓好党建工作主业。在集团本部成立了机关党总支,下设四个党支部,通过选举配强了支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织结构,认真落实了“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及时对子公司成立党支部和支部班子改选、委员补选等进行了指导,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管理;同时,注重抓好企业“骨干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近年来少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管和一些专业人才还不是中共党员的情况,公司党委要求分管领导平时主动找他们谈心谈话,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思想主张,促使他们在思想上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二、当前企业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尤为迫切,坚定不移地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重大政治原则,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近年来,公司虽然在推进党的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获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公司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仍然不够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公司党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还不够具体、明确,在涉及一些重要项目、重大投资、人事安排等方面,会前酝酿和会上发言讨论也不够充分。班子成员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的现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扎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子公司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基层子公司经营任务比较繁重,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还不够主动。党务工作部门缺失,支部书记和党务人员都是兼职,导致基层党建工作仍然存在边缘化的问题。虽然基层党组织的正常运行能够得到保证,规定动作能够基本完成,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是对集团公司不具实际控制权的控股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不够。导致控股企业党组织覆盖不全面,党建工作水平参差不齐,离中央要求党的建设“四同步”、“四对接”尚有距离。

  三、对抓好企业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议尽快明确党组织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注重依法履行职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根据《公司法》的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同时,党章规定,应当在国有企业设立党组织并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然而,在现行《公司法》框架下,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什么样的“法定核心地位”,目前在有关法律、法规中,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的规定了也比较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造成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法律的保障。2014年以来,中央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三个文件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被普遍理解为,在中央层面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已经释放出强烈信号。建议尽快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党组织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使党组织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具体的实践中,建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以“先党内、后提交”的方式,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把党委参与“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作为必经程序、事先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再按程序提交董事会决策。这样,公司党委就能以形成党内决策建议方案的方式,充分发挥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同时,也能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保证决策方案充分体现民意,促进科学决策。

  2、建议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机制,在领导班子配备上实现“三分离”。中央下发的三个文件中明确,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目前,包括国投集团在内的很多企业坚持和完善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这种模式在一定层面解决了党委成员参与决策的途径。不过,实践中,常常导致公司党委班子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高度重叠。这就客观上使党委班子成员的身份具有两重性,造成党内监督无法真正落到实处。建议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机制,打破党委班子与经营层高度重叠的局面,使党委成员独立于经理层之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个班子之间进行适当分离,从而保证党委决策的独立性。在具体的实践中,建议企业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中的成员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委员也可参照董事会的结构,可以有部分外部委员。在落实党内监督方面,建议从政治角度进行把关定向,重点监督企业的关键人、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建议进一步明确党管干部原则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就要找准定位,探索建立起权责对等、运作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发挥好党委会的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及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在选人用人方面,建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企业党委可通过制度安排,进一步明确在选人用人中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形成既能适应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又能保证党委在选人用人中有效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在具体的实践中,对企业领导人的任免,建议把征求企业党委的意见作为必备程序;对公司内部的人事任免,建议采取动议权、考察权与决策权相分离的机制,企业党委考察和讨论决定企业重要人事事项。在决策过程中,党组织也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维护和协调好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发挥领导和凝聚作用。

  4、建议进一步深化国企党建工作考评体系,防止党建工作和经营工作出现“两张皮”。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的考核评价体系已日臻完善。但就党建工作而言,许多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已建立的也大多处于自发探索阶段。为把“软指标”变成“硬任务”,建议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国企党建工作考评体系,改进和规范考核评价内容、标准、方法与结果运用。在落实责任上,建议更加明确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级书记在各自的范围的责任分工,完善以公司党委为核心具体指导、党总支为基础直接领导、支部为主体履行职能的工作责任体系;在加强领导上,建议严格建立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在工作方式上,建议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注重选拔从事过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企业行政负责人,努力培养一支善于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在考评管理上,党建工作考核可结合企业年度和任期考核开展,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经营业绩考评体系,与班子评价、干部任免、薪酬待遇、评先评优等工作紧密挂钩,确保党建考核的整体性、科学性、权威性。

书记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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